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2018-06-25 手机网站

  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xx”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各镇、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为推动龙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一、二、三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xx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xx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五、活动内容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区里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围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结合“xx”普法活动,由各镇(开发区)司法所负责,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社区)”、“法律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猜灯谜活动。由区司法局法宣股、社矫股负责,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在郭坑“中途之家”举办法律咨询及猜灯谜活动,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与法律知识的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结合矫正人员所关心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中对减刑假释和婚姻家庭关系、财产所有权、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开展以猜灯谜形式,现场解答矫正对象的法律问题。

  (三)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教育活动。区检察院继续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录相片、参观禁毒展览,将法制教育的严肃主题寓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区法院要借助“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的启动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为全区中小学师生和家长授课。

  (五)开展法治惠民活动。由区司法局基层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受益,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六)积极参与团区委组织的“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结合基层司法工作内容推荐郭坑司法所一名司法干部参与演讲比赛。

  (七)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和节目。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悬挂标语。区政府办公楼,各镇、开发区在显著位置悬挂12.4法律宣传主题及相关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九)赠送材料。向农村、社区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购物袋等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指导,明确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二是抓好工作结合,提高法制宣传实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依法治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