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年度计划 时间:2023-01-07 手机网站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连南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基金安全和正常运行,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亮点成绩

  顺利完成年度参保征缴工作。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的2022年度征缴工作的要求,连南全县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1510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29402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2108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参保率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4。

  二、2022 年全年工作情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建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管理,加快完善防控措施,筑牢廉洁的篱笆。   

  (二)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一是抓好干部及家属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明查暗访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到防控点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四是履行好部门职责及时复核全县“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人员信息,做好我县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费用结算工作。

  (三)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一是今年5月份对清远市医保局反馈的9家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医保结算违规数据3448条进行核实查验,确认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金共24.38万元,其中:一级医疗机构8家,违规使用基金1.27万元;二级医疗机构1家,违规使用基金23.11万元。6月份,责成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基金24.38万元。8月份,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2021年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医保结算违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超500元/月的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共23.57万元。同时对2022年上半年的医疗数据进行自查自纠,促进了医疗机构规范诊疗。二是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对全县37家定点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医保电子刷卡使用情况、医保个账规范使用情况等进行全覆盖检查,促进了定点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及时处理医保稽核问题。对县社保局稽核中发现上报的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4名外伤病人和1宗举报案件进行及时处理,成功追回医保基金2.45万元。其中1宗举报案件由于数额较大,于8月12日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启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清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门诊共济实施细则坚持社会共济,充分发挥统筹基金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多发病、慢性病。统筹区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选定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为 85%,选定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为 70%,选定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 5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相应提高 5%。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一级及以下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含已开展定点普通门诊业务的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本人备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医疗救助支付部分)为 400 元。当前连南共计21946人享受门诊共济待遇。

  (五)实施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第333号文件的规定,从2022年1月1号开始,新生儿的监护人须在其新生儿出生90天内以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到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为做好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我局专门印制新生儿参保登记和缴费新政策宣传折页10000份,由各医疗机构及镇村发放到新生儿监护人手中,高质量完成了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2022年1-6月份,连南参保登记新生儿760人,超过常住人口新生人数,新生儿参保缴费得到落实。

  (六)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按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规定,组织和指导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报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