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的请示

请示 时间:2018-08-10 手机网站
市政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提出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省委、省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对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鲁政发〔2007〕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5号)要求,各级政府要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列入对所属工作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年度考核中,考核分值在年度总体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应当不低于2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政发〔2011〕42号)明确要求,要“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增加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修订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东营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行办法》(东政发〔2007〕6号)规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政府政务考核评价体系,并占一定分值,分值比例由本级政府确定”。《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08〕7号)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督查考核作了强调,《东营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1号)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政务考核”。市政府在《关于印发东营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东政发〔2011〕27号)中,也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2007年开始,依法行政工作均被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此,特申请将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列入市政府2013年专项督查,并适当增加考核分值。
  当否,请批示。
  2013年10月14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专项督查  请示                               
  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