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廉洁承诺书内容

承诺书 时间:2020-02-12 手机网站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更加注重廉政思想文化建设,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019廉洁承诺书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廉洁承诺书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资产。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办公用品采购。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单位:城厢区机关社保中心

  承诺人:

  2019廉洁承诺书内容

  作为普通党员在反对“**”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郑重向党组织承诺: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政府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做表面文章,重实干、求实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坚持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正确对待已经取得的成绩,奋发有为,敢于担当。

  三、充分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做到艰苦朴素,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情。

  四、坚持组织原则,服从组织领导。对自己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敢于坚持立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五、坚持深入群众,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百姓意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是本人向党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请予监督。

  2019廉洁承诺书内容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个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如下:

  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提醒、有效预防。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依法行使权力。

  三、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

  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借自己之名谋取私利;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对假冒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行为的要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广大职工监督。

  承诺人:

  二0xx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