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由谁申报?工伤认定应该由谁申请

工伤保险 时间:2019-12-23 手机网站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会涉及到两项工作,一个是工伤认定,另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

  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谁申报?

  这个30天的规定其实没那么刻板,有些工伤职工的治疗是远远超出30天的,这时候治疗没结束,申请工伤认定的核心资料便没有。这个资料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诊断结论、治疗所用的药物以及费用。所以一般来说,事故发生之后,单位只要在30天内向单位所在人社局进行工伤备案即可,等到职工完全治疗结束,再次补充书面资料,正式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以自己申请

  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对工伤的发生存在异议,或者是出于其他某种目的,进而不愿意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遇到这种情形,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30天以后1年以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主要资料便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医院治疗相关资料,其他资料可以咨询工伤科,一般都会提供材料清单。

  

  

职工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的结论出来以后,单位便可以准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申请工伤认定类似,所需资料也基本类似,只不过多了一个工伤认定结论。这个没有规定出院多久做,只要工伤结论出来了,并且伤情基本稳定了,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社局审核资料以后就会通知单位和职工,准备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鉴定为1-10级伤残,将会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报销医药费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离职时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