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阳公积金新政策 贵阳提取公积金有这些变化

公积金 时间:2018-07-18 手机网站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

  2、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含)的,由转入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3、因劳动关系变动,到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含),中心方可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4、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可以在公众号上自助办理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提升中心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现将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本人在办理退休提取时,只需持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其他情况的退休提取,仍按原规定办理。

  2、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退休提取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时至16:00时。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