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公积金 时间:2019-12-29 手机网站

  一、临沧住房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