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2018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消息

养老保险 时间:2018-09-05 手机网站

  大家最关心的养老金,又有重大消息啦!台州市居民基本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5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昨天,小编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18年1月1日起,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35元调整为155元,增加的养老金(包括1月-8月增加额补发部分)将在9月初发放到位。

  最低标准经过5次调整

  据悉,这是我市自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5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最开始的2010年1月的每人每月60元养老金,到目前的每人每月155元,实现了翻番。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对参保人支付终身。

  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台州市户籍,未参加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即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在1950年之前出生的城乡居民无需缴费即可领取每月155元的养老金。而1950年之后出生的城乡居民需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离休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当参保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费,即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的金额。


 

  个人年缴费标准

  当前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500元、1900元、25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关于居民养老金与职工养老金互相“转接”

  当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也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然而当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区中心相关负责人: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再一次上涨,无疑是进一步提高了城乡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对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