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大学生村官政策

政策法规 时间:2018-07-18 手机网站

  选聘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其他县(市、区)生源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核、聘前公示、组织体检、确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于2016年11月10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上统一发布本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2016年11月10日8:00起至11月30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参照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